在生產裝置改動的過程中,隨意改動氣體探測器的位置,造成氣體探測器靈敏度降低或裝置內出現檢測死角。
檢測點的確定是根據工藝裝置、裝備設施、氣體集聚等相關方面來確定的。在改建、擴建過程中,不考慮氣體探測器的作用和檢測范圍,隨意更改氣體探測器位置,必然會造成檢測位置重復或檢測不到的地方。況且,在拆裝的過程中,由于震動等原因還可能造成氣體探測器靈敏度降低。
在實際使用中,不是檢查不全面就是檢查周期太長,從而導致報警器管理脫節。
按照《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的使用規范》,應定期對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進行檢查。檢查內容為:檢查系統的運行情況;每周進行一次外觀檢查,檢查連接部位、可動部件、顯示器和控制旋鈕,檢查故障燈,檢查防爆密封件和緊固件,檢查探頭有無堵塞,檢查防水情況等內容。